4月27日,沈阳市召开2009年普通高校、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对今年辽宁省高考政策变化的主要情况进行了解读。
2009年高考政策主要变化解读
辽宁省从2009年开始实施高中新课改后高考新方案。今年是辽宁省首批课改高中生参加高考。新的高考方案和新的高考形势与要求,带来了新的变化和政策调整,主要有:
一是从今年起,我省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向普通高校提供,并逐步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的参考。我省已对2006级高中生实施了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学生在高中三年获得的各学科学分详细情况以及基本素养情况。基本素养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合作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六项又有不同的评价方式。前两项有合格和有待改进两个评价等级。后四项则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同时,学生参与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学生的特长和在校期间的突出表现情况也有相应的记录。
普通高中应届考生由所在高中负责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普通高中之外的应届考生和所有往届考生分别由所在学校和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以《综合素质评价表》、《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纳入考生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内容之中,录取时提供给高等学校。
二是在考试内容、试卷结构和考试题型上的变化。全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始于2004年,当年进入的有广东、山东、海南和宁夏四省(区)。2007年,广东、山东、海南、宁夏四省区首批课改生参加高考。其中,广东为3+文科(理科)基础+x;山东为3+x+l;海南为3+3+基础会考;宁夏为3+文综/理综。我省自2006年秋季开始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今年首批课改生参加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综/理综。辽宁省继续实行分省命题,语、数、外由我省组织命题,文综合和理综合采用国家统考试卷。在考试内容和范围上,针对课改选修课内容,今年把选修课列入了考试范围。在试卷结构上,有的科目变化较大,如语文科,往年先是客观题,再是主观题,今年先是阅读题、后是表达题,客观题和主观题相互穿插。在题型上,针对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在语文、理科数学、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文科综合(历史)增设置了选考题。
三是我省今年高考科目设置实行的是“3+文/理综合”方案,不再向招生高校提供反向小综合会考成绩。2008年我省高考实施在反向小综合会考基础上的“3+小综合”科目设置方案。高中毕业生的省级高中会考反向小综合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D等为不合格)采集到高考报名信息内,作为高考档案的一项内容,录取时提供给高校。2009年我省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理综合” ,不向招生高校提供反向小综合成绩,但对2009年入学的高中新生将逐步推进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逐步纳入未来高考的内容。
四是对单人户口考生的户籍、学籍要求执行新的规定。具体要求是:2009年单人户口考生(含与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在我省参加报名高考,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为一年以上、高中学籍为三年;201O年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为两年以上、高中学籍为三年;2011年以后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为三年以上、高中学籍为三年。同时规定,往届生辽宁省户籍若在三年以内,还需具备辽宁省的中学毕业证书;现役军人子女以及特殊情况的考生,在辽宁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户籍、学籍未达到规定时限要求的,须报省招考委审批。
五是规定在全国统考中违规作弊的学生或考生不得报名。即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和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被认定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不能报考。这也说明,如果今年考生在高考中作弊被查处,明年将不允许高考报名。
六是普通类院校B段志愿设置和投档、录取办法有所调整。继去年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A段设置3个平行第一志愿的基础上,今年新增第一批B段也实行设置3个平行的第一志愿。同时明确了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沈阳工业大学三所学校参加本科一批B段录取、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的具体办法。即先在本科一批控制线上参加B段院校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在本科二批控制分线上,根据考生在B段院校志愿栏中填报的上述三所院校志愿实行平行投档,投档比例由学校确定,最多不超过120%。此外,对自主招生投档办法做了适当调整,即将自主招生在一批本科A段开始投档前投档录取调整为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在试点高校所在批次(段)开始投档前投档录取。还进一步明确考生填报艺术类专科志愿后,不得兼报普通类第三批本科的补报志愿。
七是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有调整。按照教育部要求,明确本科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控制在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以内,高职(专科)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控制在本校本年度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的1%以内。本科专业对考生文化成绩的最低要求为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专科)专业对文化成绩的最低要求为生源所在省(区、市)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明确,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经招生院校和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且规模不得超过招生院校当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此外,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招生院校从文化课单考合格且体育测试成绩合格的生源中择优选拔。招生院校录取通过文化单考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不得超过招生院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